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阅读次数: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各等级的申报条件一般为: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报名方式
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所现场领取表格,或登录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www.hbqt.org.cn)或公共邮箱(账号:shang1074212680@126.com,密码:1231234566a)下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和准考证。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8号天宇创意大厦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邮政编码:430070,咨询电话:027-87185231。
三、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应仔细核对,正确填写;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并在邮寄纸质版资料的同时上交二寸照片2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要求:(1)考生须提交电子版照片,必须为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服服装拍照,女生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头部占照片的2/3,白色背景;(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三)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书(如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考试时间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五、报名收费
按照鄂价费2004年196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资料提交方式及途径
纸质版资料送交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8号天宇创意大厦8楼806室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培训部,电话:027-87185231;
(二)电子档资料发送地址
邮箱账号:shang8718523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