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绿植维护、车辆维护工具房及非机动车停车充电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基建办公室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物业用房及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P-YJY-20210401
2、项目名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绿植维护、车辆维护工具房及非机动车停车充电设施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万元)
5、最高限价:20.00(万元)
6、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没有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5.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关专业上岗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7日
2、地点: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
3、方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七、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进度支付:待签订工程合同,进场后我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额的30%,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向我方提供合同额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合同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有效的发票等票据。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供应商申请,我方退还质量保证金。
3、合同方式:此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八、违约条款
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返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力。
九、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
联系人:严主任
电 话:027-87707459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