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安防门禁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来源:基建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满足实验室区域封闭管理要求,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拟对实验室进出通道进行安防改造,增加门禁和玻璃地弹门,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一、采购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门禁系统12套,玻璃门5套,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弱电智能化施工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本次采购安装工期为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施工地点: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院内
七、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报价文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设定本次安防改造工程的报价最高上限为:
报价最高上限(大写) |
报价最高上限(小写) |
叁万捌仟元整 |
¥38000.00元 |
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11月12日9:00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基建办(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请各位供应商务必准时参加。
八、供应商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
报价函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安防门禁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在充分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改造工程工作,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60天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表和采购文件中关于报价组成、合同权利和义务、支付条款、违约款、争议解决等内容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合同内容。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
特征描述 |
数量 |
报价 |
门禁系统 |
门禁机、电源、电插锁、出门开关 |
12套 |
|
玻璃门(约7.1平方米) |
12mm钢化玻璃、地簧、拉手(1800mm长)、曲夹、上下点夹、U形不锈钢槽 |
5套 |
*门禁系统品牌海康威视、大华或同等次及以上品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要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施工组织方案;
6、弱电智能化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评审办法和中选方式
1、评审办法
本项目谈判小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a.符合询价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b.提供的报价文件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c.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2)谈判小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相等,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成交候选人。
2、中选方式
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中选,如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的,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选也可以重新询价。
十、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规费、保险、税金、开办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全部办公及生活设施费、交通费、通讯费、水电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十一、报价文件中选的报价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施工时间如果采购人决定推迟,将书面通知供应商,采购报价不予调整。
十二、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进度支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支付。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有效的发票等票据。
3、合同方式:此合同为总价包干。
十三、违约条款
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返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力。
十四、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
联系人:严主任
电 话:027-87707459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