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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检院“淋巴肉”标志物研究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科研管理部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规程明令禁止含有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腺)的肉类作为食品流向市场,属于非食品原料,这类肉又称“淋巴肉”,包括血脖肉、喉气管肉及四肢附近淋巴结等。食用过多“淋巴肉”会出现心悸、腹痛、恶心及呕吐等中毒症状,扰乱人体正常的内分泌活动和物质代谢,危害人体健康。因“淋巴肉”价格低廉,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违法将其加工成食用馅料,且外观、口感与正常的肉馅很难区分,亟需有效的技术手段予以鉴别,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省食检院针对湖北省某地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提供的案源和“淋巴肉”样品,组织研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和技术研发,集中技术力量和资源解决“淋巴肉”鉴别的技术难题。研究团队运用食品组学技术,初步识别和确证了“淋巴肉”标志物,能够实现“淋巴肉”和正常猪肉样品的区分,该研究工作于2021年11月获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计划项目《“淋巴肉”标志物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研究》(2021MK070)的立项支持,同时获批立项研制国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