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湖北省食品院 阅读次数: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是依法设置的为社会提供检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确保本院检验工作的公正性,本组织管理层声明如下:
1.在承担和受理的检验工作中,不受任何外界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开展检验活动。
2.严格要求本院全体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履行职责,秉公办事,维护检验工作的信誉和权威。
3.本院行政领导郑重承诺,不对具体的检验工作进行干预,维护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
4.本院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规定,坚持第三方公正性,在规定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服务。
5.确保检验人员经考核上岗,并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
6.本院全体员工不得有偿从事与其检验工作相关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其检验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7.检验工作中,本院对客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和检验数据保密。
8.本院向所有客户提供平等、同一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