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省局出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兜底监管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0 来源: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阅读次数:

  为践行为民监管理念,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兜底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为民监管理念,把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增强“兜底监管”责任意识。

  《意见》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兜底监管”职责。一是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体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靠前服务”的原则,围绕“责任到人的区域执法责任制”这一核心,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横到边、竖到底”的网络化格局,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目标,筑牢“兜底监管”网底,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100%覆盖乡村和街道(社区),绝不让食品药品安全在一线失守。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按照“首问于我我尽责,职责之内我履职,其他事项我协调”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尽己所能给予引导和帮助,坚决杜绝“不归我管”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切实解决“三难”问题。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突破口,运用“三服务”(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的方法,树立“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理念,切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四是落实信访及举报投诉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和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发挥“12331”统一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办理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五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裁量权的滥用,筑牢执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意见》强调,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兜底监管”综合协调。各级食安办要公正行事、秉公办事,主动上门与各有关部门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对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坚决杜绝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对于职责外的事项,要跨前一步、主动协调,通过统筹商议解决,坚决杜绝“承接”不解决,“协调”不落实的现象。要强化督查督办意识,明确督查督办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不断改进督查督办工作方式和方法。建立督查督办的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抓工作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给人民群众一个“政府的声音”。

  《意见》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兜底监管”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一致、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兜底监管”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信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